本文主要根据2014年到2015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中刊登出来的沪深上市公司被举牌的公告汇总,选择出举牌方举牌上市公司的公告来建立研究样本。选择股票的每日收盘价用以计算股票收益率,而用作市场指数的分别是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分指数的加权平均。
4。2。1描述性统计
表1显示了本文数据的样本公司的行业分布情况,险资举牌的上市公司样本主要分布在2个行业, 其中仅是商业银行就有12次,占样本总量的18。75%,而地产行业有36次,占样本总数的56。25%。其它行业总共只有16次,占样本总数否的25%。
表1 样本公司行业分布
行业 数量 比例
商业银行 12 18。75%
地产行业 36 56。25%
其它 16 25%
表2 样本公司变量描述性统计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标准差 中位数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7。39 64。02 22。06 13。41 20。83
公司年龄(年) 1 30 12。50 6。4 6
举牌增持比例(%) 0。10 34 5。6 4。89 5。71
托宾Q 0。55 25.52 2。17 2。58 1。49
资产负债率 0。035 1。39 0。50 0。20 0。57
公司规模(亿) 0。67 222097。80 412。34 3896。43 20。92
正如表2所显示的,本文还对选取数据的样本公司进行了一定的统计性描述分析,从上表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中的资产负债率的最大值达到了1。39,资产负债率的最小值达到了0。035;托宾Q最大值达到了25。52,托宾Q的最小值达到了0。55,这说明被举牌的上市公司成长性方面有较大的差距;样本公司规模最大达到了222097。80亿元,最小只有0。67亿元,平均值达到了412。34亿元,这说明险资举牌的上市公司在规模方面的差距也比较大。从股东持股比例这一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最小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只有7。39%,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也只有22。06%,但是从险资举牌上市公司比例可以看出,増持比例的最大值达到了34%,平均值也达到了5。6%,说明样本中的部分股东举牌上市公司存在着抢夺控股权的情况,从而达到控制或影响上市公司的目的。
4。2。2被举牌公司股价的市场反应论文网
本文根据公式(4)、公式(5)计算出被举牌公司的平均超额收益(AAR)、平均累计超额收益(ACAR),并通过T检验统计量得到具体结果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