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就新型毒品犯罪下游犯罪的认定,可分以下两种情形区别处理:第一,行为人未经事先通谋,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实施上述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依法定罪处罚。第二,行为人为掩饰、隐瞒本人实施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构成洗钱罪的,与其所犯毒品犯罪依法数罪并罚。行为人为掩饰、隐瞒他人实施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前述行为,构成洗钱罪的,依法定罪处罚。实践中已有地方法院对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并自洗钱予以数罪并罚的案例。